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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约儿童用品再出新政策——禁止销售含三磷酸酯童装

 近日,纽约州州长通过了法案6195,禁止销售或供销含有阻燃剂三(2-氯乙基)磷酸酯的儿童护理产品,违反者将处以高额罚款,新的法律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生效。根据法例,儿童护理产品是指拟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消费品,主要包括婴儿产品、玩具、汽车安全座椅、护理枕垫、婴儿床垫和学步椅等。

2010年,欧洲化学品署(ECHA)确认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的15种物质中就包括三(2-氯乙基)磷酸酯。早在1977年,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(CPSC)就开始颁布禁令,要求禁止在儿童服装中使用三(2,3-二溴丙基)磷酸酯。此后,该禁令被扩展至所有含磷酸三酯的纺织品,要求这类阻燃剂物质禁止在儿童服装中使用。

三(2-氯乙基)磷酸酯,作为一种增塑剂添加剂和具有阻燃特性的黏度调节剂,主要用于丙烯酸树脂、聚氨酯、聚氯乙烯以及醋酸纤维素、硝基纤维素、乙基纤维素等聚合物中。三(2-氯乙基)磷酸酯属于中等毒性物质,但不易被生物降解,在体内蓄积会对肝脏和肾脏造成伤害。该物质在1986年即被加州65号文件归类为致癌物,有引起生殖和神经系统紊乱的风险。

此次纽约州禁止使用TCEP势必会对国内相关企业造成一定影响。因此,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使用此物质做阻燃剂的儿童产品生产企业:要未雨绸缪,及时跟踪关注相关信息,及早做好检测、寻找替代品等各方面的应对工作,努力进行技术研发和革新,避免因使用TCEP导致产品滞销而造成经济损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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